來源:西安日報
記者近日從西安市政府獲悉,西安市將從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半年的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高層住宅建筑和高層公共建筑的物業服務企業要推行“樓長”制專職消防安全經理人制度,落實防火巡查檢查等職責。要建立集防火、滅火、宣傳培訓于一體的微型消防站,與公安消防部門開展聯勤聯訓,提升撲救初起火災能力。對治理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集中查處一批、整改一批、曝光一批重大隱患和消防違法責任人。
對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要實行“清單式”檢查,將已經投入使用的高層公共建筑和一類高層建筑列為火災高危單位,實行“戶籍化”管理,重拳糾治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消防設施完好率低等突出問題,決不讓高樓大廈“帶病”運行。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定期對高層建筑的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和維護保養,確保完好可用。此外,要進一步加強對高層建筑專職消防安全經理人和“樓長”的消防安全培訓,強化高層建筑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特有工種職業培訓和員工上崗、轉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